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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,是不同的时代思潮和地区特点,通过创作构思和表现,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代表性的室内设计形式。一种典型风格的形式,通常是和当地的人文因素和自然条件密切相关,又需有创作中的构思和造型的特点。形成风格的外在和内在因素。风格虽然表现于形式,但风格具有艺术、文化、社会发展等深刻的内涵;从这一深层含义来说,风格又不停留或等同于形式。

室内设计的风格主要可分为:传统风格、现代风格、中式风格及混合型风格等。

  


传统风格

室内的传统风格,是指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室内风格。一般相对现代主义主义而言。强调历史文化的传承,人文特色的延续。传统风格即一般常说的中式风格,欧式风格,伊斯兰风格,地中海风格等。同一种传统风格在不同的时期、地区其特点也不完全相同。如欧式风格也分为:哥特风格,巴洛克风格,古典主义风格,法国巴洛克,英国巴洛克等;明清风格,隋唐风格,徽派风格,川西风格等。

  


现代风格

现代风格即现代主义风格。现代风格起源于 1919 年成立的鲍豪斯(Bauhaus) 学派, 强调突破旧传统,创造新建筑,重视功能和空间组织,注意发挥结构构成本身的形式美,造型简洁,反对多余装饰,崇尚合理的构成工艺,尊重材料的性能,讲究材料自身的质地和色彩的配置效果,发展了非传统的以功能布局为依据的不对称的构图手法。重视实际的工艺制作操作,强调设计与工业生产的联系。